2021年停止實行的優惠稅收政策
-增值稅篇 一、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符合“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 支持疫情防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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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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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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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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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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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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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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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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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四、 醫療服務、集團內無償借貸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按照不高於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所列的各項服務,可適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五、 邊銷茶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對邊銷茶生產企業銷售自產的邊銷茶及經銷企業銷售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 六、 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從事大型客機研制項目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納稅人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暫減按5%征收增值稅,並對其因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對納稅人從事大型客機研制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七、 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免征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增值稅。 八、 自主開發生產動漫軟件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6%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九、 電影等行業稅費減免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十、 部分出版物、圖書批發及零售、門票收入
自 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對部分出版物執行先征後退100%、50%等政策;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 十一、涉農貸款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提供農戶貸款 、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十二、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十三、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十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向農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來水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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