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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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於申請前三個月之內拍攝的照片(4*3cm)一張,不能戴帽,及需白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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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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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護照複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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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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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意一份可以證明申請人和撫養人關係的證明文件:
- 戶口本副本;
- 結婚登記受理證明書;
- 結婚證書複印本;
- 出生證明書複印本(申請人為撫養人之子女時);
- 其他符合上述 (1) 至 (4) 項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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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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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人的在留卡(包含被視為在留卡的外國人登錄證明書)或護照的複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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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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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人的在職證明書或營業許可證等的複印本(必須能表明撫養人的職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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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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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人的住民稅的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記載一年內的總所得及納稅狀況)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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