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統一發票的介紹及開立(下)
此篇文章將介紹台灣營業稅的統一發票相關實務作業,介紹包括: 一、發票種類 二、開立發票之原則 三、如何手開發票 四、開錯發票時的處置
本篇將分成上下兩部份,以利讀者們吸收。本篇為下篇。
三、 如何手開發票
稅率計算 稅金:含稅價÷ 1.05× 0.05 例如:總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500元,稅金= 10,500÷1.05*0.05=500
即:銷售額=10,500-500=10,000 稅金500 總計10,500
如果有小數點,以四捨五入計到整數字。
二聯式
三聯式
二聯式與三聯式,長相差在:
1. 二聯式只有兩聯(存根聯自己留着,收執聯給客戶)、 2. 金額皆為含稅、 3. 只有總計字段。
二聯式是開給自然人(B2C)、三聯式是開給有統一編號的公司(B2B) 四、 開錯發票時的處置
若發現自己開錯發票,包含對方的統一編號寫錯、金額算錯、內容寫錯等,需要視發現時,該張統一發票是否己經把正本寄給客戶以及是否己申報營業稅,來決定如何處置。
1.尚未寄給客戶,尚未做營業稅申報時:
直接將發票對摺,寫上」作廢」。
2.己經寄給客戶,尚未做營業稅申報時:
聯絡客戶,請客戶將手上的正本寄回來;收到寄回的正本後,跟原本的留抵聯訂在一起折起來,寫上」作廢」。 如果沒辦法聯絡上買方,特別是二聯式發票,就可以寫申請書跟台灣國稅局報備。唯需注意,一年內不能開錯三次以上,否則最低罰1,500元,最高罰15,000元。
3. 己經寄給客戶,且己經做營業稅申報:
由於己經在本期的營業申報了,那只能跟客戶說,會開下一期的折讓單給他。即,開折讓單後,將折讓單正本寄給客戶。
折讓單開立方式如下: 參考資料: 關於台灣統一發票的介紹及開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