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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許可的申請所需文件
僱主公司︰
- 已填妥之表格:「聘用專業外地僱員申請」
- 已填妥之表格:「現有僱員之職位及薪金資料」
- 已填妥之表格:「提供予專業外地僱員的條件」
- 申請實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如屬社團,須提交社團章程的政府公報及身份證明局的證明書影印本;
- 實體營業執照、工業登記證或同類證明文件影印本;
- 最近一季社會保障基金強制性制度供款收據之影印本;倘申請人已有聘用外地僱員,須遞交外地僱員聘用費繳納憑單收據之影印本;
- 如屬同名連鎖式經營實體,須提交場所列表 (可填寫勞工事務局局之場所列表模板)
簽證申請人︰
- 護照資料影印本:包括個人身份資料、證件的簽發及屆滿日期。中國內地居民僅須遞交中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並提供其姓名之漢語拼音;香港居民僅須遞交香港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學歷、工作資歷或專業資格證明及履歷表影印本(中、葡、英以外文字,應附同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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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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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許可的申請所需文件
初次審核
- 已完成填寫的申請表格及其副本;
- 有效期內的護照/旅遊證件/用以入境或離境澳門的身份證明文件 副本;
- 近期拍攝的彩色照片一張(1.5吋、全臉、除帽、白色背景);
- 其他文件證明之副本(猶其是與「就業許可」流程相關的文件)。
二次審核(親身辦理)
若申請獲批,「僱員」需要提供指紋以及下列文件︰
- 初審獲批的「申請表格」副本;
- 近期拍攝的彩色照片一張(1.5吋、全臉、除帽、白色背景);
- 已完成的「身份聲明(Declaration of Identification)」。
根據流程進度,將「逗留許可」為作出細分。僱員可連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文件申請「逗留許可」,以及親身至指定地點辦理登記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 (e-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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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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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境豁免的申請所需文件 (受疫情限制時)
- 在線申請︰衛生局 (ssm.gov.mo)
- 個人基本資料
- 旅遊文件數據
- 工作許可
- 逗留許可的證明
- 逗留中國內地至少連續21天的證明
請在此查看非澳門居民的入境和出境程序。
注︰ 來自中國大陸的遊客在進入澳門之前,必須從中國公安局獲得相關的出入境許可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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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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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工作申請可經由個人或法定代表辦理,目前不接受任何郵寄或在線申請。法定代理需要提交︰
- 授權證明書;
- 有效期內的身分證明副本(須提供正本以供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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