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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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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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及視覺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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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下列工作資格之一者:
- 具備所申請之藝術領域工作經驗十年以上,並有創見及特殊表現。
- 取得臺灣或國外碩士學位及具備所申請之藝術領域工作經驗五年以上,或取得臺灣或國外博士學位及具備所申請之藝術領域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 在藝術領域具創見及特殊表現,並領有其所屬國官方機構出具之推薦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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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事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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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所申請之出版領域工作經驗八年以上,並符合下列工作資格之一者:
- 曾擔任國際重要新聞紙、雜誌媒體、出版社之主編或高階主管。
- 曾於其所屬國或國際獲得文學、漫畫相關領域之重要獎項。
- 在出版領域具創見及特殊表現,並領有其所屬國官方機構出具之推薦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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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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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下列工作資格之一者:
- 曾入圍臺灣、申請人所屬國或國際性之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領域重要獎項。
- 曾任國際中型以上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法人或機構之中階主管以上。
- 在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領域具創見及特殊表現,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第一點所定之重要獎項,應符合臺灣文化部門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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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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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下列工作資格之一者:
- 曾入圍臺灣或國際認可之工藝類相關競賽。
- 曾任教於國外大專院校工藝類系(所),且為副教授(含)以上資歷。
- 在工藝領域具創見及特殊表現,並領有其所屬國官方機構出具之推薦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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