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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罰款信函處理簡介
美國國稅局罰款信函處理簡介
當納稅人未按時繳納所欠稅款或提交納稅申報表時,美國國稅局可能會對其進行罰款。另外,當納稅申報表未能提供準確信息時,美國國稅局也可能對納稅人進行罰款。
當決定對納稅人收取罰款時,美國國稅局會向納稅人郵寄信函來通知罰款事宜。信函內容包括罰款金額,罰款原因,處理時間限制,信函涉及問題的處理說明等。每封信函還包括一個特定識別號碼。
納稅人一般通過以下三個步驟來處理收到的美國國稅局信函:
納稅人要仔細閱讀信函內容。每封信函包括很多有價值的信息。如果美國國稅局更改了納稅申報表上的信息,納稅人應該把信函提供的信息和原始納稅申報表中的信息進行比對。
如果信函要求在特定時間內做出回應,納稅人應及時做出回應。當納稅人不同意信函內容時,及時回應可以保留納稅人上訴權。及時回應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額外的罰款和利息費用。
如果不能全額支付所欠稅款,納稅人也應儘可能多的支付稅款。納稅人可通過網上支付,網上申請付款計劃,網上申請折衷付款三種方式來支付稅款。此外,納稅人還應保留所有收到的信函和相應的稅務記錄。以防日後納稅人可能需要這些文件。
如果納稅人本着誠意行事且能提供無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理原因,美國國稅局可能會減少或取消對納稅人的罰款。美國國稅局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為可接受的合理原因:
納稅人無法獲取記錄。
納稅人或納稅人的直系親屬有嚴重疾病,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不可避免地缺席。
自然災害,傷亡,火災或其他的干擾因素。
納稅人證明其在使用了所有常見的商業謹慎和程序後,仍然無法履行聯邦納稅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資金不足不能作為未能按時提交稅表或繳納稅款的合理原因。但是,資金不足可以是未能按時支付罰款的合理原因。
納稅人需提供文件來說明無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理原因。例如以下兩種文件:
自然災害或其他阻礙按時履行納稅義務事件的記錄。
法庭,醫院或醫生出具的證明疾病或喪失行為能力的信函。該信函要包括開始和結束日期。
如果不同意所欠罰款時,納稅人可提出異議。當提出異議時,納稅人需準備好以下信息:
針對每個罰款,需向美國國稅局解釋為什麼納稅人認為該取消它。
納稅人希望美國國稅局重新考慮的罰款額度。
美國國稅局郵寄給納稅人的信函。
納稅人通常有兩種方式來和美國國稅局討論罰款問題。納稅人可撥打信函右上角的免費電話或直接給美國國稅局寫一封信。這封信需要說明為什麼美國國稅局需重新考慮罰款。納稅人還要在這封信上簽名。然後,納稅人應郵寄這封信和任何支持文件到美國國稅局信函上標註的地址。另外,當減少或取消罰款的請求被拒絕時,納稅人可請求召開聽證會或上訴會。在收到拒絕函的30日內,納稅人需要提出上訴請求。
參考:
https://www.irs.gov/payments/penalties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understanding-your-irs-notice-or-letter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penalty-relief-due-to-reasonable-cause
https://www.irs.gov/appeals/penalty-appeal#collapseCollapsible16142753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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