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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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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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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國有劃撥用地改變土地性質為出讓地時,未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為計稅依據繳納相應的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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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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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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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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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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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屋和土地權屬時,轉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導致少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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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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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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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括供應、採購、協作、補償、易貨等合同)在簽訂時未按購銷金額依「購銷合同」稅目計稅貼花。特別是易貨合同的計稅依據未包括易貨的金額(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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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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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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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未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申報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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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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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股權變更但未申報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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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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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簽訂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攬合同,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與原材料金額的,沒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在簽訂時未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合計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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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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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已貼花的應稅合同,在修改後增加所載金額的,未對增加金額部分繳納印花稅;對已簽訂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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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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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稅目適用錯誤風險。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率的,若分別記載金額,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貼花;若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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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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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無金額的框架合同時未貼印花稅或僅貼5元印花,實際結算時未按規定補貼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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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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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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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面積少於土地信息登記面積或土地面積發生變化未及時報送修改稅源信息,導致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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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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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同時擁有應稅土地和免稅土地,征免界限劃分不清,錯誤申報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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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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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優惠的,沒有按規定辦理減免稅核准手續,自行少計算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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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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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土地稅源未進行信息報告,導致城鎮土地使用稅漏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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