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申請是就業類第三優先項目,專為技術工人、專業人員和非技術工人而設,每年大概可獲得美國就業類移民簽證名額28.6%,再加上就業類第一優先和第二優先的閒置簽證名額。
申請人如若想以EB-3途徑申請綠卡,必須要持有一份由合格的美國本地僱主提交、並經過美國相關部門批准的外國工人移民申請,即I-140表。美國僱主必須獲得現行薪酬確定書(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PWD),以申請電子審查管理項目(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ERM)。及後,申請人將需要參加由美國大使館領事部門主持的面試。
相關流程總共需要的處理時間,粗略估計約為24-28個月。
EB-3簽證主申請人的隨行家屬可以用相同的移民類別(綠卡)入境,此類別包括簽證持有人的配偶,以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一、 美國EB-3移民簽證套裝服務費用
本所代辦的美國EB-3移民簽證套裝服務費用為17,800美元,若需在此服務套裝之下同時提交的隨行家屬簽證,服務費為每名成人3,800美元,每名21歲以下的子女2,000美元。費用分為以下3個階段︰
EB-3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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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行政費、律師費及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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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子審查管理計劃 (P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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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00美元(預付)
· 雜費200美元(預付)
· 廣告費(待定)
注︰以monster.com刊登一次性招聘廣告為例︰249美元/月(截至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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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適用︰
· 標準審計費︰1,500美元(僅用於進行招聘);或 · 複雜審計費︰2,500美元(適用於進行招聘及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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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准僱主需負責與 PERM 相關的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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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費用總額︰9,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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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140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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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00美元
· 雜費200美元
· 申請費︰700美元(不包括在總額內)
可選︰USCIS加急處理費2,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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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費用總額︰4,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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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分調度(AOS) 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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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00美元/成人
· 2,000美元/兒童
· 雜費2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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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境內提交︰
· 申請費︰1,225美元/每人(例︰配偶、子女)(不包括在總額內)
美國境內提交︰
· 申請費︰345美元+220美元綠卡費 /每人(例︰配偶、子女)(不包括在總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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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費用總額(一名成年的主申請人)︰4,000美元
套裝費用總金額17,800美元
| 具體而言,美國EB-3移民簽證套裝服務包含下列項目:
- 就美國EB-3移民簽證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 協助客戶準備及收集申請EB-3簽證所需文件;
- 審閱客戶(申請人及美國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請文件;
- 擬定申請委託書及移民局表格;
- 協助辦理現行薪酬確定書(PWD);
- 提交電子審查管理項目(PREM)申請;
- 協助進行招聘程序及準備相關文件;
- 如有需要,進行審計流程(將有額外附加費);
- 向美國移民局(USCIS)及相關部門提交移民申請;
- 委任EB-3簽證法律代表;
- 與USCIS及美國相關部門就申請進行溝通;
- 回應USCIS的補件要求(如有,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
- 定期向申請人匯報申請進度;
- 在美國大使館領事進行面談前,協助客戶進行準備。
備註︰
- 上述報價不包含政府費用。政府征費可能會在未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調整,如果申請人的檔案含有任何敏感紀錄,包括並不限於曾違反移民規定(例如曾作出虛假陳述)、犯罪案底、濫用藥品等紀錄,身分調度(Adjustment of Status, AOS)的費用將會上調。
- 如需USCIS加急處理,客戶可額外提交2,500 美元政府費用,USCIS會在15個工作日處理申請;
-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快遞費用(如有);
-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翻譯費。如客戶希望委託本所進行翻譯,請聯繫本所索取報價;
- 上述報價不包含體檢及接種疫苗的費用。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啓源會在確認收到客戶的委託後開具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予客戶,以便安排付款。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支付第一階段的全額服務費。在獲簽發PERM勞工證書後,客戶需支付第二及第三階段的費用。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每個階段的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啓源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申請資格
美國本地僱主
- 獲得現行薪酬確定書(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PWD)
- 電子審查管理項目(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ERM)
- 證明有能力支付外國員工的薪酬,並且證明該外國員工符合預定職位的要求。
簽證申請人
- 此簽證有分3個子類別,簽證申請人須符合任何一個類別的資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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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工人: 能夠從事需要至少需要2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作,且工作經驗不屬於臨時或季節性工作;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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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
- 在其工作領域持學士或以上學位;
- 工作經驗並非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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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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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技術工人 能夠從事需要至少需要2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作,且工作經驗不屬於臨時或季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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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必須持有美國僱主已獲批准的外籍員工移民申請;
- 申請人一般需要勞工部批准的勞工證。
美國移民局會不定時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簽證申請資格,不作另行通知。詳情請向啟源專業顧問諮詢。
四、 申請流程
美國EB-3移民簽證總共有下列3個申請階段︰
第一階段︰PERM勞工證明
第一步是取得國家現行薪酬中心(National Prevailing Wage Centre, NPWC)所發出的的現行薪酬確定書(PWD)[1]。這個流程需要在提交PERM[2]之前進行,大約需要5個月。 要以EB-3類別作為移民途徑的話,美國本地的僱主或代理人必須從美國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ur, DOL)批出的勞工證明。僱主需負責與PERM有關的所有費用。
PERM大約需時5-7個月的審理時程,第一階段申請PERM勞工證明的總需時長約12個月。
第二階段︰提交移民申請
當PERM獲批後,美國僱主就可以提交移民申請(綠卡),政府常規處理大概需時8-10個月。
第三階段︰美國領事館流程
綠卡申請獲得USCIS批准後,會被送到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re, NVC)分配案件編號,當申請人選擇的優先時段與簽證公告的日程相符,如果選擇了領事館處理,NVC將主動聯繫安排簽證申請人進行移民綠卡面試。此流程通常在第二階段獲批後的 3-5 個月內進行(需留意政策政動)。
如果面試成功,簽證申請人會收到I-551移民簽證簽章,有效期為10年,及後可以進行續簽。
整個EB-3申請流程大約需時 24-28 個月(如USCIS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參閱下表對每個步驟預估需時︰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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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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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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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程
(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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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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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與啓源移民顧問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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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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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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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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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簽署委任協議及繳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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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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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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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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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完成詳細的客戶問卷,並準備文件清單列出的指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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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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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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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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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獲得現行薪酬確定書(P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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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僱主 & NP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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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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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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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美國本地招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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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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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僱主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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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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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PERM(勞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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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僱主 & 美國勞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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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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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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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收到上述文件後,着手準備移民申請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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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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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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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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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簽署移民表格和相關信件,並將正本郵寄或親自交予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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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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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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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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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向USCIS提交移民申請文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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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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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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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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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啓源協助提交綠卡請願書(表格I-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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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 &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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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處理:
8-10 個月
加急處理︰
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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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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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USCIS回復,如果案件獲批,將被轉介到NVC,啓源會準備簽證申請,並預約美國領事館面試;如果 USCIS 要求補件,啟源會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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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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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件回應: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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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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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在簽證申請人到美國領事館進行面試前,為客戶(簽證申請人)進行面試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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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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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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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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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美國領事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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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 , NVC, 美國領事館&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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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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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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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人收取I-551移民簽證簽章併入境美國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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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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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客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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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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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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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上述預計時間表並未包括PERM 審計核數所需的時間,如果申請被美國當局要求進行審計,將需要延長几個月處理時間,進行PERM的申請程序。
- 上述預計時間是基於客戶與啓源的密切配合作出估算,預計時間不包括相關政府機構審批期間造成的延誤。
五、 申請所需材料
美國雇主應備文件
- 最近期的聯邦稅務申報表(包括所有附表)
- 公司章程
- 美國國家稅務局(IRS)確認僱主標識符(FEIN)的信件(147C Letter)
- 如果簽證申請人目前受僱於美國僱主,則需提供W-2影印本
- 簽證申請人的美式簡歷(限一頁A4長度,列明過去工作的確切日期)
簽證申請人應備文件
- 在預定進入美國的日期之後六個月內有效的護照
- 兩張2x2的照片
- 申請人的民事檔案(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備註(1)] 。
- 財務證明
- 勞工證明(如適用)
- 最新的美式簡歷(限一頁A4長度,列明過去工作的確切日期)
- 學歷證明的影印本(例如︰畢業證書,包括就讀時間、主要研究領域、授予的學位和榮譽、證書評估機構的評估等等)
- 培訓或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例如︰培訓機構或僱主詳細的宣誓書,包括日期、地點、員工履行職責的描述等等)
- 簽證申請人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證明文件
- 關於簽證申請人有能力支付費用的證明文件
- 完整填寫的體檢表
- 過往每段婚姻的相關文件,例如最終離婚判決書、死亡證明、廢除婚姻關係文件等。(如適用)
- 法院裁決和監獄記錄(如適用)
- 如果曾被美國驅逐出境,需提供驅逐出境的文件(如適用)
- 軍事記錄(如適用)(在此查看)
- 證明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例如申請社會補助金)的財務文件
- 由當地警察當局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隨行家屬應備文件
- 護照個人資料頁;
- 與簽證主申請人建立關係的文件(例如經過公證的出生證和結婚證等);
- 無犯罪記錄證明(適用於每位 16 歲或以上的申請人);
- 收養文件(如適用)。
備註:
- 所有文件必需以英語或經認可翻譯機構編制的英文版本。
- 在進行面試時,必須提供件民事文件原件、清晰的影印本及以及任何所需文件的翻譯副本。
- 必要時,USCIS保留進一步要求申請人或僱主公司提供文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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