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股份轉讓印花稅
隨着《公司法2016》的實行,股票面值的概念已正式廢除。公司可按照需求和其他因素自行決定股價。馬來西亞稅務局已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了有關私人公司股份轉讓表格加蓋印花的指引,以更新股票估值的基準及取代2019年11月6日發佈的指引。
更新後的股票估值基準已廢除面值及價格收益比(PER)估值法,因為用於計算PER的價格收益倍數值是資本發行委員會(CIC)設定的,而CIC現已被證券委員會(SC)取代,SC 並未規定任何行業的價格收益倍數值。因此,CIC設定的價格收益倍數值已不再有效。
以下是兩種仍在使用的股票估值方法:
一、 有形資產淨值(總資產 – 無形資產 – 總負債) 二、 轉讓代價(市場價值)
下表列出了適用於不同類型公司的股票估值方法:
公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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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印花稅的股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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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SC批准的股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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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批准的價格/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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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或虧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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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資產淨值和轉讓代價的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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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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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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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活躍公司:
· 休眠公司
· 零收入公司
· 符合門檻條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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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代價
| 所有股票或有價證券的印花稅稅率為0.3%,即每1,000令吉價值的股票需付3令吉印花稅。印花稅將按股票價值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元徵收。
如果股份轉讓表格於馬來西亞當地簽署,該表格須在簽署之日起30天內提交給印花稅辦公室加蓋印花。若表格於馬來西亞境外簽署,則在表格送達馬來西亞後的30天內提交。
股份轉讓表格需與公司18個月以內的審計報告一起提交,除非公司符合審計豁免的資格標準。根據馬來西亞公司註冊局發佈的第3/2017號實務指令,有資格獲得審計豁免的公司類別如下: 一、休眠公司; 二、零收入公司;及 三、符合門檻條件的公司
例子:
ABC Sdn Bhd是一家在馬來西亞註冊的私人公司,資本為100,000令吉,共劃分為100,000股普通股。截至去年年底,該公司有1,000,000令吉的有形資產和有盈利,也不是非活躍公司。
A先生現計劃把所持有的ABC Sdn Bhd的50,000股,占該公司50%的股權,轉讓給B先生。協定轉讓代價為50,000令吉。應繳印花稅總額計算如下所示。
ABC Sdn Bhd股份價值的計算如下:
一、以有形資產淨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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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形資產淨值 / 已發行股份數量 x 轉讓股份數量 = 1,000,000令吉 / 100,000 股x 50,000 股 = 500,000令吉 (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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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轉讓代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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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令吉
| 由於以有形資產淨值計算的股份價值較高,因此應繳納的印花稅總額如下:
應付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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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0 令吉x 0.3% = 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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