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美國《國內稅收法》第 280E 條
美國《國內稅收法》(IRC)第 280 E 條對從事限制性物品(包括大麻)銷售相關的貿易或業務,其相關的支出申請減稅或稅收抵免會收到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就該行業而言,銷售成本允許作為收入減少項,而不是扣除額。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利用這一點為客戶提供潛在的稅務籌劃途徑,使他們能夠優化銷售成本,從而獲得最大的經濟收益。
2018 年農業法案中將工業大麻排除在《受限物品法案》的大麻定義之外,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重要問題。這一排除意味着從事工業大麻貿易的公司不受第 280E 條規定的限制。
|
(2)
|
附加納稅申報表
合法經營大麻行業的公司需要履行額外的納稅義務,如申報消費稅和遵守各種司法管轄區的稅收法規。並且該行業產品可能需要繳納多個稅務機關徵收的稅費。
由於這些納稅申報的複雜性,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對該行業的稅務申報考慮增加保險機制和多級審查的流程。
|
(3)
|
財務報表披露
在為合法大麻行業的客戶編制財務報表時,會計師事務所有能力提供與或有事項、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持續經營假設相關的補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