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責任公司更改公司名稱(Hong Kong Company, Change of Name)
更改公司名稱的手續
第一步
先選擇擬改用的公司名稱。你擬選用的新公司名稱,如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所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名稱相同,將不獲註冊。你可以親自到位於到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電腦終端機室,免費查閱公司名稱。
請注意:未載於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公司名稱並不一定可獲註冊。擬使用的公司名稱必須符合公司條例有關的規定。關於選用公司名稱須注意的事項,請參閱附錄。
第二步
公司須通過特別決議(Special Resolution),更改公司的名稱。公司方面可召開成員會議,通過特別決議。如不召開會議,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亦同樣有效。
第三步
於特別決議通過後15天內到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收款處,交付指明表格NC2"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及所需費用。
請注意:更改公司名稱的特別決議毋須遞交給公司註冊處。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更改公司名稱文件後你可以得到之證明文件
你將獲發公司更改名稱證書。證書上的英文公司名稱將以大楷字母列印。
簽發改名證書後,公司註冊處一般會以傳真方式通知你前到公司註冊處領取公司更改名稱證書。
更改公司名稱所需時間
一般來說,公司更改名稱證書可在8個工作天內發出。
更改名稱正式生效時間
由公司更改名稱證書發出的日期起生效。
香港公司更改名稱之費用
本公司可以代辦更改公司名稱事宜,費用256美元(港幣2,000元),不包含文件快遞費用。
本公司的之收費包含以下各項服務:
(1)到公司註冊進行查冊,以確認擬使用名稱是否可以使用;
(2)確認可以註冊後,編制股東大會關於通過更改公司名稱的特別決議案;
(3)編制公司註冊處關於公司更改名稱的指定表格;
(4)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上述改名文件和繳納相關收費;
(5)領取改名證書。
選用公司名稱須注意的事項
(1)公司名稱可用英文或中文註冊。公司亦可同時註冊一個英文名稱和一個中文名稱。公司英文名稱最後一字須為"Limited",中文名稱最後四字必須為"有限公司"。
(2)公司註冊處不接受以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組合的公司名稱註冊。
(3)在辦理更改公司名稱前,公司註冊處處長在審核擬選用的公司名稱時,名稱"過份相似"的因素並不在考慮之列。因此,你應慎重考慮擬選用的公司名稱會否導致另一間公司提出投訴,以及更改公司名稱後,會否導致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更改名稱指示。
(4)如公司名稱包含根據《公司條例》第22B條發出的命令所指明的字或詞,例如"信託"、"商會"等,必須先獲公司註冊處處長批准。
如你有任何關於上述資料的問題,請隨時致電+852 23411444、+86 21 8221 4440、 +86 21 6439 4114或電郵 info@by-cpa.com 向本公司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