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依據:《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2.企業名稱:上海 人才中介有限公司
3.前提條件:
1) 申請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的中方投資者應當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機構,外方出資者也應當是從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務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合資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譽;
2) 有健全的組織機構;有熟悉人力資源管理業務的人員,其中必須有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幷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人員;
3) 有與其申請的業務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資金和辦公設施,注册資本金不少于30萬美元,其中外方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資者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51%;
4) 有健全可行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5) 能够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經營範圍:
1)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諮詢服務;
2) 人才推薦;
3) 人才招聘;
4) 人才測評;
5) 中國境內的人才培訓;
6) 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業務。
5.啓源商務諮詢代辦於上海註冊登記中外人才中介公司的程序:
1) 初步諮詢接洽,確定投資主體資格
2) 簽定諮詢代理協議,提供投資方案
3) 提供資料清單和材料樣本,以便客戶準確無誤準備
4) 代擬可研、章程、申請書等各種文本,提交客戶確認簽字
5) 申請外商投資批准證書
6) 辦理外資企業營業執照
7) 刻章
8)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9) 辦理外匯登記證
10) 辦理稅務登記證
11) 辦理其他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