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可否在大陆直接使用,而不需要与当地的工商或税务部门审批? A: 香港公司隶属于香港,无需与当地的工商及税务部门联系,只要香港公司在香港是合法存续的。 2、Q:购买空壳公司后可发行多少股份? A: 空壳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的授权资本额为多少,那么最多能发行的股份则以该数额为准。如果需要减少或者增加公司的授权资本额,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3、Q:香港公司是否和BVI等离岸公司一样可以以不支付年检费来注销公司? A:不可以,注销香港公司需要在无欠款无债务的情况下申请撤销,待不反对撤销通知书出具后经过公告方可撤销。
4、Q: 香港公司的公司秘书是否可以为个人?董事能否担任秘书? A: 公司秘书可以是个人,但需要为经常居住香港的自然人或香港居民;董事可以担任秘书,但如果董事只有一人,则不可以担任公司秘书。
5、Q: 注册香港贸易公司不雇佣任何员工,可否在内地操作? A: 可以,但在内地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代表处或外资公司进行运作。
6、Q: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可否公开查询? A: 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登记后,在税务局进行商业登记及取得商业登记证。可以公开查询的资料如下:公司名称(中文、英文)、商业登记证编号、商业登记地址(英文)、分行(分公司)名称、分行(分公司)编号。
7、Q:如果需要将HK公司卖给别人,都需要做哪些事情? A:需要做转股、变董事,如有银行账户则需要更改银行的公司信息和签字人;转股及变董事需要提供新股东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地址证明,如果公司有经营,则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