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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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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香港公司记账/物业税/利得税的问题

1、Q: 香港政府是否对记账本位币有要求?
     A: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公司可以用任何货币单位记账,但根据税务法例呈交税务局的账目必须以英文或中文编制。  详情请查阅: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810/23.html
 
2、Q: 香港公司委任核数师是否有资质要求?
      A: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公司所委任的核数师必须是符合《专业会计师条例》规定的核数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详情请查阅: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810/23.html
 
3、Q:何种情况下要缴纳香港物业税?
     A:香港向土地及建筑物的拥有人就其物业收入课税的税收。物业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应税物业的业主,包括直接由政府批租的房产持有人、权益拥有人、终身租用人、抵押人、已占有房地产的承押人、向注册合作社购买楼宇者。应税物业包括房屋、土地(包括码头,不包括农地)和建筑物。
 
4、Q:资本损失可否作为香港公司利得税的扣除项目?
     A:在香港,售卖资本资产所获取的利润毋须纳税,而资本损失则不可列作利得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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