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商标申请流程 一、 商标查索
提交申请前,建议进行商标查索以查明准备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申请中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以减少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详情可参考启源的文章:https://kaizencpa.com/cht/Knowledge/info/id/572.html)。针对商标查索的结果,申请人可评估是否申请该商标或对根据查索的结果进行修改或调整。此外,香港商标注册处提供官方查索服务,比免费查索服务的准确度更高,详情请向启源咨询。 二、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在商标查索完毕后,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注册处提交注册申请。提交申请需要的申请文件包括:
1、 填写好的商标注册申请表格;
2、 清晰的商标图样;
3、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如有优先权要求)。 三、 审查
提交申请书后,商标注册处会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填写妥当、商标图样是否符合规格、证明文件是否完备等。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条例的规定、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四、 公布及注册
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商标注册处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任何人都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申请人的商标,并可在申请公布日期起的3个月内对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如果公告期满没有人提出反对或者提出的反对经商标注册处裁定不成立的,商标即注册生效,由商标注册处签发商标注册证明书。在申请顺利的情况下,由商标注册处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需时可短至6个月。以下为商标注册流程图:
商标查索
(按商标注册处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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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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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和实质审查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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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申请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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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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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商标有效期及续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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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自申请日期起计的10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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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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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逾期费用。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删除该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注册及续期的要求需要在删除日期起计的6个月内做出,并须缴付恢复及续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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