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除非另有指示,否则本所会每个月一次扫描并电邮信函至客户指定的电邮信箱或邮寄至客户指定地址。如邮寄,邮资实报实销。
|
(2)
|
于公司注册成立后,立即向萨摩亚的注册代理申请一份【现任董事在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或称注册代理证明书(Registered Agent’s Certificate)。该证明文件罗列了一家萨摩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现任董事的名称、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等信息。当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开设银行帐户时,可能需出示该份文件。
|
(3)
|
一家公司的完好存续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一般是由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该证明文件也被称为状态证明书(Certificate of Status)或存在证明书(Certificate of Existence)。该证明文件用于确认该证明文件所述公司在签发地合法注册成立幷可在注册地经营业务。简而言之,一家公司的完好存续证明可以证明该公司在注册地合法注册成立,已经根据该地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各项申报表及及时缴纳了各项登记费,幷且该可以可以在注册地经营各项业务。
|
(4)
|
客户在办理银行开户时,银行可能会要求公司提供一份经由会计师认证的公司注册文件。如果客户委托本所办理银行开户,则本所的银行开户介绍费已经包含此会计师认证文件一套。
|
(5)
|
由本所提供协助,为客户的萨摩亚公司在开设一个公司帐户。如果客户所选银行位于离岸公司注册地,例如毛里求斯或贝里斯,则一般可以远程开户。如属其他银行,则银行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必须安排所有授权签字人,以及大多数董事(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要求全部董事及股东)亲自到银行进行开户面谈。本所的银行帐户开设服务仅仅限于提供协助,包括编制部分开户所需文件、初步审查客户提供的开户材料、为您与银行预约面谈,及转寄银行函件及密码器等。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任何公司的开户申请。如果开户不成功,启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退回任何就协助开户收取的服务费用。
|
(6)
|
如有需要,启源可以安排国际公证律师或各国驻萨摩亚大使馆认证及公证客户的萨摩亚公司的登记文件。详细请与启源的专业顾问联系垂询。
|